项目概况
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社区先河之星1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FY-ZB-2025-008
项目名称: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化学农药 |
防控物资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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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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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化学农药 |
统防统治作业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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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合同包2(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要求: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提供肥料生产许可证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1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彬州市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要求: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须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含航空喷洒);(1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1日至 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社区先河之星17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社区先河之星17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社区先河之星17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彬州市姜嫄街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社区先河之星1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虢阳阳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