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街道文兴路960号。地理坐标:东经102°49′13.676″,北纬24°47′5.790″。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有限公司闲置1号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4380.93㎡,设置制冷设备生产线1条、制冷容器生产线1条、换热器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制冷设备240套、换热器100套、制冷容器100套(不涉及制冷剂生产及其他化学工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2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生活废水******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冷媒废气、喷塑废气等。喷漆、调漆、喷塑等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喷塑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各自收集后经1套“高效过滤棉+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的焊接烟尘、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粉尘等呈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
******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运营,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钢丸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乙炔、废液压油等风险物质,制定规范、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消防、防护器材设施;建立防范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街道武振街******办公室
邮编:650503
附件:******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