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电子围栏采购项目(重发)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序号 | 需求单位 | 供货范围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 | 门禁系统 | 项 | 1 | 23912元 |
******有限公司涌烨固废处置分公司 | 电子围栏系统 | 项 | 1 | 132559元 |
本项目最高总限价(元) | 156471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 至2024年12月30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8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00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
************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电 话:0574-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