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⑦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携带单独密封******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